一、职工需在还款账户开通时存入至少三个月的还贷金额,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造成信用不良。
二、职工需关注还款账户资金的备付情况,以免造成还款的麻烦。
三、职工在贷款银行签订合同时可一并申请月自动从缴存账户划转公积金到还款账户的申请手续。
1.如职工公积金缴存行与贷款行属同一银行的,在贷款行部门申请办理。
2.如碰到职工缴存银行与贷款银行不一致,需进行跨行自动划转申请的,需在贷款发放第一笔还贷后,由职工按如下程序申办:(1)到贷款银行申请,由贷款银行上中心新信息系统银行版查询职工缴存额度,出具办理意见;(2)由职工自行送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自动转账确认手续(银行(网点):工行: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支行网点(含区县);中行:汕头分行(中心城区),区县支行;建行:汕头分行(中心城区),区县支行;农行:汕头分行(中心城区),区县支行;交行:汕头分行(中心城区);邮储银行:汕头分行)。缴存银行(网点)在接到职工递交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首次申请审批表》后上中心新信息系统银行版审核跨行贷款申请情况,校核缴存额度,办理确认自动转账手续,原则上当天办妥,如果因网络、账户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当天处理,银行(网点)向职工说明原因并留下审批表,待办妥确认手续后通知职工前来领取;(3)职工需将自动划转确认后的审批表或回单送贷款行进行确认,贷款行从职工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次月起,启动自动转账还贷手续。
3.属贷后申请提前还款等变更手续的,职工可直接向贷款行申请办理。属跨行自动划转变更的,贷款行需将变更情况及时会知职工缴存银行。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
(来源:腾讯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