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市民都知道,从2010年7月份开始,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得比以前多交一笔钱,这笔钱就叫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八年多时间过去了,这段时间来业主购买的一部分房屋设施已开始进入维护维修的周期,那么业主们到底应该如何申请和使用这笔资金呢?
龙湖区外砂锦绣虹璟湾小区是在2011年6月交付使用的楼盘,去年10月份,电梯维保公司在日常保养检查中发现,小区西区1栋4梯电梯的曳引绳和曳引轮严重磨损,安全性全面下降。为了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小区物业公司向市房管部门提出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虹璟湾小区由此成为我市首个申请并获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
自2010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70个住宅项目建立了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数达到24万户左右。而从2017年1月1日起,《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交存的,所以,这笔钱也属于交存的业主所有,将用于维护业主居住的小区。不过,小区的范围非常广,并不是小区内所有房屋、所有设施的维修都可以动用这笔资金。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共用”。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天面,以及户外的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是指楼盘配套附属设施和设备,例如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水箱、加压水泵、给排水系统,以及绿地、道路、停车场和照明等。
除了必须具备共用的属性之外,这些共用的设施设备还必须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的,如果该部位或者设施设备的损坏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那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此外,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必须符合保修期满的要件,而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的部分也不属于维修资金使用的范畴。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要使用这笔资金,必须经“资金列支范围内2个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须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自2010年7月1日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以来,我市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楼盘的共用设施设备过了保修期,但大部分业主对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不是很了解。那么要申请使用这笔维修资金,应该如何做呢?
首先,需要小区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物业公司针对小区需要维修的项目,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计划,并向房管部门提交申请。房产主管部门受理后,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提交申请时,应该准备的资料主要有6项:
房屋住宅的安全使用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而设立的。如果需要详细了解《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可以登录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来源:汕头政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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